长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直辖发表时间:2022-01-27 17:22 【简介】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是遵照国务院国发[1983]50号文件精神,根据政企分开、港航分管的原则,在原长江航运管理局的基础上于1984年组建的。2002年,中编办《关于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02]7号)明确长航局为交通部派出机构,受交通部委托或法规授权行使长江干线(四川宜宾——上海长江口,干线航道里程2808公里)航运发展规划、运输市场监管、水上安全监督、航道整治维护、三峡枢纽通航、水上治安消防等政府行业管理职能。2009年,随国家大部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交通运输部领导实施深化长江航运管理体制改革,长江干线海事、航道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目前,长航局下辖长江海事局(含江苏海事局)、长江航道局(含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中国水运报刊社和长航总医院等11个单位,还有66个基层局,遍布长江沿线大中城市,全系统现有职工3.5万余人。 【职能】 (一)贯彻国家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或参与长江干线航运有关规章草案的拟定工作,按法定程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拟定长江干线航运发展战略,组织编制长江干线航运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规划,报交通运输部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长江干线航运行政管理。负责长江干线航运市场宏观调控和秩序监督管理;规范长江干线水运建设市场,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长江干线港航设施建设和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组织长江干线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运输;协助军事物资运输;负责长江干线水运规费稽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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