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后山谈】突然不想去事业单位了,怎么办?对以后有影响吗?发表时间:2022-11-03 09:18 【花果后山谈】选择总是多样性的,在备考事业编甚至考上事业编之后,都可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放弃,但又怕对未来会有所影响。 今天小花邀请了花果事考的往期学员,来跟大家聊一下这个问题。 大家好,我是王淼,去年年初的时候就报名了花果事考,同时也报考了很多个地方的事业编岗位,来博一个上岸的机会,中间差不多经历了四个月的时间,终于踏平坎坷上岸了现在的单位。 其实,那段四处奔波考试的日子,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不是累也不是苦,而是感叹世事无常,好运气要来的时候就一块来,给我打了个措手不及。 因为对自己不是很自信嘛,又想要一次上岸,就在老师的建议下多报了几个岗位,包括周边地区啊、乡镇啊什么的都报了,一共差不多是四个,虽然科目都是你一样的,但是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不同,再加上考试成绩出来之间也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就造成了报了四个,过了三个的情况。 刚开始我也不知道我自己的水平到底能不能上岸,而且多一个机会就多一份保障嘛,出于“这样自私”的想法,放弃了一个考试在同一天的乡镇单位,然后选择了一个周边地区和一个市直单位,然后幸运的都通过了面试,最后选了一个发展比较好的,也就是我现在的单位。 所以今天收到小花的邀请,我很庆幸关于这方面,我有话可说。那么通过我自己的经历包括和招考老师接触的一些经验,跟大家聊一聊,主要分四个模块来讲。 1、笔面阶段 这个阶段的话,我们的选择权其实自己把握的牢牢的,从报名到笔试,再到面试,这个期间,不论什么时候,任何情况下,如果因为路程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到达考场甚至不想考,都是可以放弃资格的,也不会影响后续的各种考试。 当然,也因为这样,有些同学会通过围岗的方式,来帮助自己提高上岸机率,不过报名阶段和笔试阶段的话,还好,都是自己个人的选择,并不太会影响其他人,但是进面就不一样了,大家经历了一轮选拔进入的面试,如果放弃机会,甚至规则上不允许递补的情况下,很可能占掉的就是别人努力很久的位置了,包括后面体检、政审之类的,都是这样。 所以,在选择放弃或者不放弃的时候,不想要自己有太大负罪感的话,还是要看看是不是有递补可能性这件事的,像我当时,是在报名的时候,就详细看了招考公告,并打电话和工作人员确认之后,再选择的报名,所以也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心态很稳。 2、体检阶段 进入了体检阶段,也就是意味着已经通过了面试,而且四舍五入相当于已经拿到了上岸的通关券,如果有其他较好的已经确定的选择的话,也是可以放弃的,不过,在体检之前,需要和招考单位沟通好,明确好自己要放弃资格。 不过这时候,需要填写一个自愿放弃体检的声明,明确一下自己是自愿放弃事业单位的体检,就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而如果没有证明,且没有沟通的情况下就放弃资格,很大可能是会计入诚信档案的。如果不放心或者害怕的话,可以拨打招考单位的电话详细咨询一下,再做决定。 但是如果因为地区差异,体检是最后一个环节的话,且不存在补录的情况,这时候放弃需要和单位沟通,且有可能计入诚信档案。 拿我一个朋友的例子来讲,他就是在体检过了之后,拿到了一个他很心仪的单位的体检通知,因为确实体检结果没有问题,而且很喜欢那个单位,所以他跟单位沟通之后,放弃了这个资格,好在存在递补的情况,和当时政策的一些影响吧,也就没有计入档案,不过他当时确实害怕了很长一段时间。 3、政审和公示阶段 一般情况下,政审和公示阶段是事业单位招考流程的最后环节了,当然,不排除有些地区体检在政审之后的情况。 一旦计入政审环节,情况就会比较严重了,如果在还没有开始之前,就及早的和单位进行沟通,还是有可能会存在递补的,但是如果政审已经开始了,这时候很大可能就不会存在递补的情况,要么补录,要么只能等下次机会了,所以这时候想要放弃的话,是会计入档案,影响后面的考试,像公务员或者其他的事业单位考试。 而一旦进入公示阶段,除了出现重大问题,不去事业单位报道是会被计入档案的,而且未来三到五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也会影响一些其他公职类的考试,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公告规定或者向单位咨询来确定。 其实这时候基本上就是尘埃落定的结果了,毕竟事业单位的政审相较于公务员,还是比较宽松的,所以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我建议还是不要放弃,另找机会,不然计入档案会影响很大的。 4、在编在职阶段 最后就是已经考上事业单位,但是工作一段时间之后感觉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想要换一个岗位或者离开事业单位,这时候想要放弃,就属于辞职一类的范畴了。 这时候需要注意的就是包括像试用期、服务期、违约条款等等,这些会成为影响辞职的很大因素,具体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单位又是怎么规定的,这些都要了解清楚,不然可能会产生很大的障碍。 像合同中对试用期内辞职、服务期限没有特殊规定的,在试用期内辞职,不需要承担其他责任,也不会有重新参加招考的限制。只需要经当前单位同意,向人事部门申报就可以了;但如果合同对辞职有限制要求,而且强行要求辞职的话,需要按合同要求经济赔偿,而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同类型招考,像3—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之类的。 像我的一个同事,跟我一起入职,但是因为一些问题,他不想继续工作了,然后还在试用期的情况下提出了辞职,不过当时合同对辞职没有太多的限制,只是单位要求和领导不想放人,所以到现在还在一直耗着拖着。 所以,在选择上面真的一定要慎重,而且三思后行,毕竟事业单位也不是大街上随手就拿到的,那么长时间的准备,包括未来的发展,都和自己的选择息息相关,还是要慎重决定。 感谢同学的分享,今天的【花果后山谈】就到这结束了,后续也会更新更多事考干货,我们下期再见~ |
2024-01-18
2024-01-12
2022-01-27
2022-0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