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事考ETC】2022湖北黄岗市团风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123人公告发表时间:2022-09-14 08:59 2022湖北黄岗市团风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123人公告 为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县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部分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附件2)。 三、发布公告 《公告》(含《岗位表》)于2022年 9月13 日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团风人社(gh_dc4728489693)微信公众号、团风党建 (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人才网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ks.hbhr.com.cn/index.php/exam/?EXAMID=2117)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2年 9月21日9:00至 9月23日17:00,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3.缴费确认:2022年9月21日9:00至 9月24日12: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脱贫家庭考生等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实行先缴后退的形式减免考试费用。 4.打印准考证:2022年10月13日9:00至10月16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 (4)医疗卫生类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分类设考。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6)。 (3)《岗位表》中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县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团风人社(gh_dc4728489693)微信公众号、团风党建 (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告。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步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2.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公告在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发布,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控制,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由县人社局统一公示人员名单。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21日至9月23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团风县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4)。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分]×40%=笔试总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含心理测试,下同)、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县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严格按照《团风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方案》(附件8)的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如因疫情影响需要更改考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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