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果事考ETC】2022山西朔州应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150人公告发表时间:2022-06-30 08:35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一线工作,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2022年计划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50名,其中男性75名、女性75名,使用乡镇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3.应县户籍或曾为应县户籍,以及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应县工作的人员,其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其中,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下列网站发布: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报名时间:7月9日9:00至7月13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应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大于220px*300px,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下载打印《应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工签名后扫描上传,同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曾为应县户籍证明。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次日至2022年7月14日18:00前,通过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如果资料被退回可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7月15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应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开考比例及岗位核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知。 5.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6.防疫要求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报考等环节具体要求详见《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因疫情形势变化要求,应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考试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若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提供下述所需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曾为应县户籍的证明; (5)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学位证明; (6)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已就业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5分(含65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体检有关事宜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统一占用乡镇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应县乡镇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五、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49-5022743 0349-5035245 特别提示: (一)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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